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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遂平回应“承包商收花生遭数百村民捡拾”:村民怕浪费

2020-10-15 09:59

澎湃新闻

秋收时节,河南驻马店遂平县1500亩的花生地在收割时疑遭数百村民尾随捡拾花生。


遂平当地捡拾花生的画面 某短视频平台截图

针对此事,10月14日,驻马店市遂平县委宣传部新闻科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县委宣传部已经关注到此事,正向当地公安机关了解情况。

前述工作人员称,在当地,到了秋收时节,农村里很多留守的老人比较珍惜粮食,所以当承包商收割后,剩下未被机器收割走的玉米、花生,他们会在后面捡拾。

“有的老人不注意安全,每次收割麦子、玉米、花生等粮食时,跟着机器在后面捡拾。”前述工作人员称,针对这类现象,承包商已经多次提醒过村民。

14日,承包该1500亩花生地的承包商杜先生告诉澎湃新闻,现在秋收已经快结束,此事发生在3天前,当时已报警处理此事。

据梨视频14日消息,来自河南驻马店市遂平县的杜先生爆料称,自己承包的1500亩花生地在收割时遭附近数百村民捡拾。他说,承包了几年每年都有人捡,最多时三四百人,警察也拦不住。

杜先生在接受采访时称,虽然损失不大,但村民们在捡拾花生时靠近收割机的行为十分危险。“有一个人带头,所有人就都下地了,派出所去了也管不住。”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某短视频平台平台上,13日至14日,多位定位显示在河南遂平的网友发布了捡拾花生的视频。其中一位来自遂平县当地的村民告诉澎湃新闻,他们捡拾的花生是经过承包商允许的。“承包地的主家收完花生后剩在地里不要了,我们看着花生烂在地里浪费,才去捡的。”

延伸阅读:

怎样算是聚众哄抢公私财物?

纠集多人,实施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即聚众哄抢罪。根据犯罪构成的一般原理,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首先得看这一行为是否具备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即主体要件、客体要件、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否则就不能认定其为犯罪行为,同时它也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依据。

背景案件:

车祸现场30万元葡萄遭抢司机落泪

9月5日上午10时许,连霍高速公路兰州天一山庄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拉运葡萄的大货车在急转弯处侧翻。事发后,闻讯赶来的当地村民开着汽车、骑着摩托车、自行车前来哄抢葡萄。货车司机欲哭无泪,保守估计此次事故损失30万元。

当日下午5时许,记者到达现场时,一辆牌照为新L·15237的大型货车撞上高速路护墙后翻倒在路面上,地面上到处散落着成箱的葡萄。事故发生后高速公路交警紧急封锁了车道,以防发生二次事故。

车主王师傅回忆,上午10时许,他驾车行驶到此处时,车速并不快,但转弯的时候货车突然发生侧翻,失控倒在路面上。

听说“葡萄车”翻了,附近不少村民拿着塑料袋、编织袋来抢葡萄,还有人干脆坐在路边吃了起来。记者在现场采访时看到,有不少人还开着车、骑着摩托车和自行车来装运。还有人打电话,让亲戚朋友赶紧开车前来拉葡萄。

“哄抢的人太多了……”据处理事故的交警说,当时来了三四十人,好多人抱起葡萄箱就走。尽管交警制止了一少部分村民的哄抢行为,但是现场聚集的人越来越多,这些人根本不听劝告,仍然继续哄抢。

眼见葡萄被人成箱成箱地抱走,货车司机王师傅势单力薄,拦也拦不住。王师傅告诉记者,这车葡萄一共有3300箱,价值约30万元,除了被抢走的一部分,剩余的葡萄亦遭到不同程度损坏无法销售。“这些损失足够让我倾家荡产了。”王师傅含着眼泪告诉记者。

相关法律知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聚众哄抢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铁路法》第六十四条聚众哄抢铁路运输物资的,对首要分子和骨干分子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铁路职工与其他人员勾结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刑事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1993.10.11法发[1993]28号)

《铁路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聚众哄抢铁路运输物资的,对首要分子和骨干分子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河南遂平回应“承包商收花生遭数百村民捡拾”:村民怕浪费)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澎湃新闻 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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